昌吉州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预算调整(第四次)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草案)》,会议决定:
一、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9年自治州政府债务限额286.26亿元基础上,本次会议批准调增2019年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亿元(均为外国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后2019年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总体限额为288.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1.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6.9亿元)。
二、批准了自治州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附件: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四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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