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社会团体,各县(市、园区)财政局、发改委 :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5〕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寇新华2514175
滕江芬2514175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6年2月2日
上一篇: 转发《关于公布2017...
下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