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本级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被处罚人:贵州启贤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阳市清镇市青龙街办事处云岭小区民兴路56
被处罚人:厦门市佳乐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诗山北路17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反馈。“昌吉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中心血站送血车项目”(1900000元),贵州启贤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佳乐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家供应商标书文件制作MAC网卡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IP地址一致,涉及串标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10000元(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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