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自2020年10月12日开始,州财政局检查组对我州选定的2家单位实施检查。为提高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昌吉州四中、昌吉州博物馆
二、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要求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要时,检查可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
三、联系电话
昌吉州财政局监督办:0994--2517395
如有举报请直接与检查组联系或拨打电话。本公示保留7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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