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财政部门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单位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18]6号)要求,昌吉州财政局决定组织各县(市)财政局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全州被确定检查的22户单位公示如下:
一、昌吉州财政局检查单位(6户)
昌吉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昌吉州国家保密局
昌吉州实验幼儿园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
二、昌吉市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
昌吉市花儿艺术团
三、奇台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奇台县三个庄子镇人民政府
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四、吉木萨尔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
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五、玛纳斯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局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六、呼图壁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呼图壁县劳动就业局
呼图壁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七、阜康市财政局检查单位(3户)
阜康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阜康市科学技术局
八、木垒县财政局检查单位(3户)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石头乡人民政府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博斯坦乡人民政府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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