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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财政部门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单位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12 17:40: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18]6号)要求,昌吉州财政局决定组织各县(市)财政局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全州被确定检查的22户单位公示如下:

一、昌吉州财政局检查单位(6户)

昌吉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昌吉州国家保密局

昌吉州实验幼儿园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

二、昌吉市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

昌吉市花儿艺术团

三、奇台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奇台县三个庄子镇人民政府

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四、吉木萨尔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

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五、玛纳斯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局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六、呼图壁县财政局检查单位(2户)

呼图壁县劳动就业局

呼图壁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七、阜康市财政局检查单位(3户)

阜康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阜康市科学技术局

八、木垒县财政局检查单位(3户)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石头乡人民政府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博斯坦乡人民政府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