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吉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护航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州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研究确定4项普法责任清单并报依法治州办备案。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安排州本级专项资金8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为各类普法教育、宣传培训、法律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审核、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发挥局党组“领头雁”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围绕违反会计法典型案例等内容讲法2次,带头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9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干部任前学法考法15余次。二是坚持干部常态化学法。利用周五政治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养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思想,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选派法治工作骨干参加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3次,提升了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三是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履行依法理财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代理记帐等专项执法检查,提升各行业学法力度和用法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5年核减低效无效新增项目97个、金额4.56亿元,在全疆率先收回绩效差、支出慢的项目资金1.2亿元,扣减年度评价为“中”和“差”的项目预算1.7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不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强法治宣传,浓厚知法守法氛围。一是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3·15、4·15、5·15以及法治夜市活动等宣传节点,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渠道播放防非公益短视频、举报奖励公告、举报电话;选取人流量大、经过商贸聚集区的公交线路,定制防非主题公交,在车外张贴非法集资举报二维码和宣传标语,车内悬挂举报码、奖励公告以及防非主题海报,持续营造防非宣传活动氛围。宣传月期间,开展“七进”宣讲388场次,参与群众4.5万人次,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介13(份)次,发送短信87362条,发布原创作品37篇,转发作品166个,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4.2万次,发放户外广告、宣传品6.9万(份)次,被新闻媒体报道11次,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民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二是强化财政领域法治培训。坚持将法治思想、法治思维融入财政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举办财政系统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专题培训讲座4场次,组织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系统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税费优惠政策,提高学法用法实效。三是积极组织参与自治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内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等积极参与自治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线上学习及竞赛,大力宣传会计改革成果,普及财经法律法规,营造知法守法氛围,共计3745人参与答题,全区排名第四名。
(四)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持续推动财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在行政检查中普法,在实施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等检查中加强财经纪律宣传和政策解读。二是在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时普法,通过电话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宣传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普及代理记账执业条件、备案许可条件等政策规定,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三是结合“激励中坚 决胜中层”活动普法,举办助力“典范地州”建设“业务我来讲”活动2次、财政业务大讲堂6次,18个科室科长及年轻干部从不同角度讲解财政业务要点、分享实战经验,切实深化预算法、会计法在财政工作中的执行。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普法,以“党建引领优环境,阳光采购促公平”为主题,参加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大赛,总结推广政府采购领域的合规做法,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积极将法治原则转化为具体实践,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全疆首个“省地级”跨省域远程异地采购项目顺利完成评审。
(五)完善监督体系,打造“阳光财政”。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上级部门、纪检、社会、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预决算、“三公”经费、权责清单、执法依据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府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发放津补贴、采购行为、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二、存在问题
2025年,州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和财政事业改革和发展,公共财政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这些对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自查,在新形势新要求面前,州财政局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学习宣传还需持续深化。干部学法主动性还需提升、入脑入心还需加强。学习内容以党内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为主,学习范围还需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相对单一。二是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水平不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财政问题能力还需提升,执法水平还需加强。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财政法治化建设和财政业务互促互进主动研究不够,有时还习惯于用老方法、旧思维开展工作。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采用线上线下融合、集中学习加自学等形式,落实年度学法清单机制,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按要求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切实抓好财政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率。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建强法治队伍。严守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加大对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五)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一把手”讲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坚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思想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制定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宣传内容、对象、方式方法、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等,按时向州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昌吉州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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