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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8 19:03: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9-000010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1-08
文  号: 昌州财会〔2018〕3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的通知》(新财会〔20188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