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核查统计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7/2018-000109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 文 号: | 昌州财购〔2018〕1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核查统计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昌吉回族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发《关于做好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18】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核查统计车辆信息、汇总报告,务必按照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昌吉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昌吉州财政局联系人:马银泽
联系电话:13009608550(手机);0994-2522198(传真)
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张晗笑
联系电话:18909940021(手机);0994-2708315(传真)
附件:
1、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自治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核查统计
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18】12号)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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