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7/2018-000105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9 |
| 文 号: | 昌州财购〔2018〕0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 ||
昌吉回族自治州各委、办、局,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新财购【20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把工作做到实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新财购【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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