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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0 15:10: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8-000023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3-20
文  号: 昌州财会〔2018〕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州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的通知〉的通知》(新财会〔201810)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会计政策培训宣传,并开展试点编制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州财政局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