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7/2018-000023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20 |
| 文 号: | 昌州财会〔2018〕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县市财政局, 州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的通知〉的通知》(新财会〔2018〕1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会计政策培训宣传,并开展试点编制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州财政局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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