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2017年自治区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疆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商发〔2017〕3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11〕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新疆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项目、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昌吉州商务局、财政局反映。
为防止有人在项目公示期,假借昌吉州商务局、财政局名义进行电话欺诈活动,请各项目单位提高警惕,如遇到上述情况,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实,谨防受骗。
联系人:
昌吉州商务局周胜勇 电话0994-2267896
昌吉州财政局石郁 电话0994-2517462
附件:昌吉州拟支持自治区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昌吉州商务局昌吉州财政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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