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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7 12:47: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7-000087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7-07
文  号: 昌州财会〔2017〕1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的宣传贯和落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财政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09]88号)和2017年自治区农村财政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规划,昌吉州安排全年100人培训任务。结合昌吉州农村会计人员实际,我局将在两个县市(即: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开展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培训

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由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农业科及相关科室相互配合,积极与农经站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要求登录《财政基层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zhzx.esnai.net)组织报名、培训等工作。财政部总校每季度都要求报培训数据,同时纸质版数据要与财政基层培训系统数据一致,希望操作员抓紧时间试用系统,开展培训前,请熟悉系统后在正式上网址(http://zhzx.esnai.net)将培训学员信息于8月20日前录入完毕。为了避免在试用系统过程中,出现垃圾数据,财政部总校专门开辟了一个单独的管理系统,专门用作操作员培训练习之用。培训练习系统地址为:http://zhzxtrain.esnai.net。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地区所有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出纳在岗人员、村报账员、代理记账会计等。

三、培训计划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自治区整体培训要求,2017年10月底前,计划在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开展60人次、呼图壁县开展40人次(共计100人次)的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围绕财政支农政策展开,重点包括:

1、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现行财政支农惠农有关政策;

2、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操作;

5、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实务等其他相关内容。

五、培训方式与时间

1、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针对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出纳在岗人员、村报账员、代理记账会计等对财会知识、支农政策的不同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培训。

2、培训时间:

根据我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安排,及时登录《财政基层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组织农村财会人员网上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信息录入(http://zhzx.esnai.net)。每年每人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支农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今年10月31之前请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及时网上录入学员信息;请安排培训任务的县市根据当年培训计划,到州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学习资料组织培训。10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10日内上报《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完成情况汇总表》,同时上报培训总结。

六、组织管理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由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农业科(股)和乡财局共同组织。会计科主要负责组织师资培训和师资的安排,农业科(股)、乡财局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及有关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远程管理系统的使用。由会计科(股)和乡财局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等。

七、培训经费

财政支农政策实行免费培训。培训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将根据我州培训规模给予补助,州财政将拿出一部分经费给。

八、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对参训学员通过开卷方式进行考核,并建立培训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九、培训评估

培训工作结束,自治区将对我州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评价的项目,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计划实施、培训管理、质量控制、后勤保障等六项。

十、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县(市)财政要成立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由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协调机制。

2、县(市)财政局需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在培训前录入农村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3、县(市)培训工作结束后,将培训工作总结及评价考核资料报州财政局,以便于向财政厅申请核拨补助经费。

联系人:王全智联系电话:0994-2522262

手机:18999552976

附件:《2017年支政策培训计划汇总表》

昌吉州财政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