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7/2017-000018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06 |
| 文 号: | 昌州财购〔2017〕0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各县(市、区)财政局,昌吉州各委、办、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新财购【201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新财购【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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