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吉州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万元
资金合计4000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21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4000万元,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经昌吉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木垒县1834万元,奇台县887万元,吉木萨尔县754万元,阜康市525万元。
公告单位:昌吉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4-2517104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
昌吉州财政局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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