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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吉州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27 17:21:4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万元

资金合计4000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21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4000万元,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经昌吉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木垒县1834万元,奇台县887万元,吉木萨尔县754万元,阜康市525万元。

公告单位:昌吉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4-2517104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

昌吉州财政局

202012月27

昌州财农(2020)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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