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州本级教育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昌吉州本级财政教育扶贫资金1533.21万元,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477.89万元;
2.自治区资金:55.32万元;
3.州本级配套: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533.21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
三、分配结果
2020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1533.21万元,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如下:
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18.53万元,分配单位昌吉州教育局218.53万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258.34万元,分配学校昌吉州第一中学96.34万元、昌吉第二中学86.36万元、昌吉州第四中学75.64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97.92万元,分配学校昌吉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28.1万元,分配学校昌吉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院校南疆四地州及边境贫困县学生免住宿费、教材费补助资金55.32万元,分配学校昌吉职业技术学校。
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875万元,分配学校昌吉职业技术学校。
公告单位:昌吉州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4-2514861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
昌吉州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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