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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9-28 16:44:1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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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拟订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较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根据委托、授权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建设政策措施,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理企业产品备案。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二十)承担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承担自治州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执法事项。

(二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245人,其中:在职人员13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3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1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行政审批与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技信息化与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督管理与标准化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计划财务审计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8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3万元,降低0.2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431.8万元,上年涉及机构改革,决算时将原工商局、食药局、知识产权局三家单位2018年末结转资金合并纳入其他收入核算。本年支出382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70万元,降低1.77%,主要原因是:上年涉及机构改革,支出反映原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知识产权局四家单位,今年决算合并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两家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89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1.93万元,占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38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64万元,占73.62%;项目支出1007.60万元,占2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1.54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1)今年新增综合检测大楼人防异地建设费324.30万元,2)由于机构改革,决算纳入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两家单位。财政拨款支出381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7.37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是:1)今年新增综合检测大楼人防异地建设费324.30万元,2)由于机构改革,决算纳入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两家单位。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779.31万元,决算数3881.9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9.67%,主要原因是:1)统发工资中存在正常增人增资,2)年中追加绩效奖、抚恤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3)年中根据业务需要追加人防异地建设费、阳光食品PPP项目、食品抽检专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访惠聚工作专项等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79.31万元,决算数381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09%,主要原因是:1)统发工资中存在正常增人增资,2)年中追加绩效奖、抚恤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3)年中根据业务需要追加人防异地建设费、阳光食品PPP项目、食品抽检专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访惠聚工作专项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0.2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80万元;

2013801行政运行2284.50万元

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36万元;

2013803机关服务44.53万元;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9.89万元;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201.81万元;

2013810质量基础36.66万元;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4.20万元;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250.64万元;

2013850事业运行118.92万元;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80.6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7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1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79万元;

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89.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4.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96.2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43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决算反映三家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0万元,占97.04%,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决算反映三家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2.96%,比上年减少0.61万元,降低39.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发生此项开支。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活动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3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4.60万元,决算数31.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0.5万元,决算数3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4.1万元,决算数0.9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7.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22万元,比上年增加17.49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决算纳入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两家单位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5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7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7412.20平方米,价值13075.34万元。车辆24辆,价值547.7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访惠聚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061.8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紧紧围绕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职责履行程度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程度,深入分析本单位资源配置有效情况和各部分要素之间有机关系,从单位宏观层面把握部门运作的有效性和资金运用效益;二是基于部门年度预期目标和绩效指标,通过分析预算制定与执行情况、部门产出及其效益情况,得出综合评价结论。财政下拨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基本支出全部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保障了单位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全力坚守昌吉州安全底线,维护良好市场环境,持续提高全州特种设、食品等安全工作水平,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局整体工作的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支出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在事前审批环节流程复杂,费时较长,影响具体项目的开展及资金支付。

2.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编制预算时还需进一步统筹考虑。

3.在绩效目标编制上依然有欠缺,各业务科室认识不到位,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绩效目标编制还需进一步科学化。

4.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培训教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做到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编制细化、可衡量,预算编制有科学论证材料,提高项目立项科学性,合理分配资金。

2.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分析绩效监控情况,对进度缓慢的项目要加强监控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以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要求,最终实现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及质量的目标。

3.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资金支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支出程序审核,待完成后形成支出。第三季度,加快工作力度,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4.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对重视程度,增强全员的预算意识。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2、绩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