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教育局项目实施公告公示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的通知》(昌州财教【2019】3号、昌州财教【2019】19号)文件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由行知学校(北大附中)、大光华学校实施,涉及资金10.54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一:行知学校(北大附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
一、实施地点
昌吉州行知学校(北大附中)
二、建设内容
昌吉州行知学校高中学生1134人,2019年春季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60人,涉及资金6万元。2019年秋季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34人,涉及资金3.74万元,2019年全年共计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94人,涉及资金共计9.74万元,按学期发放。
三、补助标准
分三个档次:每生每年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资金9.74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昌吉州行知学校 王辉
七、绩效目标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改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条件,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目标。
八、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资助减轻了贫困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
监督电话:0994-2227497
项目二: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补助资金
一、实施地点
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普
二、建设内容
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高中部学生944人,2019年秋季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6人,涉及资金0.8万元,按学期发放。
三、补助标准
分三个档次:每生每年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资金0.8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 洪涛
七、绩效目标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改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条件,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目标。
八、带贫减贫机制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0.8万元,通过资助减轻了贫困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
监督电话:0991-397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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