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四中学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计划公告公示
根据昌州财教[2019]3号、19号、42号、73号文下达的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标示为扶贫项目,涉及资金160.77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
昌吉州第四中学。
二、建设内容
昌吉州第四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19年全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06人次,资助资金160.77万元,其中春季资助801人,资助资金85.5万元,秋季资助805人,资助资金75.3万元。
三、资助标准
昌吉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3个档次,也就是每生每学期按1500元、1000元、500元3个档次发放。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资金160.77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19.1.1-2019.12.31.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昌吉州第四中学 方红军
七、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致力于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教育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此项资金用来资助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学生杂费支出,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06人次,资助金额160.77万元。
2、质量指标:资助标准100%达标。
3、时效指标:资助人数覆盖率100%,资助经费到位率100%达标。
4、成本指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3个档次。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1、家庭经济负担100%有效减轻。2、惠及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受资助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2、受资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
八、带贫减贫机制
2019年全年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春季资助801人次,秋季资助805人人次,共计1606人次。
监督电话:0994-2345240 0994-2342718
昌吉州第四中学
2019年12月10日

上一篇: 昌州财教【2019】3...
下一篇: 昌州财教【20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