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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第四中学 营养餐改善计划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26 01:41: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中学

营养餐改善计划公告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区内初中班)专项经费的通知》(财州财教[2019]54号)及《关于拨付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营养餐改善计划(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财教[2018]39号)文件下达的资金,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标示为扶贫项目,涉及资金75.6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

昌吉州第四中学。

二、建设内容

昌吉州第四中学620名内初班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75.6万元,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由学校二楼餐厅和新疆西域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每日营养餐。食品分为四类:各种饼子、各种糕点、水果、酸奶、牛奶等营养食品,共计发放200天。

三、补助标准

每生每天4元。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资金75.6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19.1.1-2019.12.31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昌吉中学 方红军

七、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2017年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计划对昌吉州内初班3300名学生(其中我校620名学生),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计划完成我校620名内初班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75.6万元,标准4//*200天。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内初班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数620人,资助建档立卡内初学生人数54人。

2、质量指标:资助标准100%达标。

3、时效指标:资助经费发放率100%达标,资助经费到位率100%达标。

4、成本指标: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按4//*200天补助营养餐食品。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1、家庭经济负担100%有效减轻。2、学生体质,饮食结构得到合理改善,3、供餐质量100%达到国家供餐许可标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受益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2、受益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

八、带贫减贫机制

2019年全年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620名内初班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监督电话:0994-2324391    0994-2342718

                     

                             昌吉州第四中学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