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昌吉州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8年昌吉州本级共195个一级预算单位,比2017年减少1个一级预算单位。变动原因为:撤销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昌吉管理站三个一级预算单位;新增州网信办、州教育考试中心两个一级预算单位。
2018年,州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2868人。人员构成:在职人员8691人,退休人员4114人,离休人员63人。
公务用车总数89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51辆,执法执勤用车246辆,其他车辆96辆)。
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情况
2018年,昌吉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
公”经费总额1533.87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总额1621.91万元相比,减少88.04万元,降低5.4%。按科目汇总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12.19万元,与2017年预算119.15万元相比,减少6.96万元,降低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1421.68万元,与2017年预算1502.76万元相比,减少81.08万元,降低5.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1.68万元,与2017年预算1502.76万元相比,减少81.08万元,降低5.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大型表演活动和体育赛事,减少剪彩、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等各类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出访活动,全面停止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审批,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在上年基础上统一压减了5%。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
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
昌吉州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
附:名词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指为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符合车辆配备标准配备的,用于各类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其他车辆: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教护车、大中型客车辆、载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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