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本级2017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昌吉州本级上级补助收入234000万元,其中:
返还性收入3652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1933万元和所得税基数返还1719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274万元,具体包括:体制补助收入42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69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211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10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1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651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172万元、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982万元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513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0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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