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州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计43.4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20.23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3.2亿元。以上债券资金转贷各县市(园区)34.9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13.7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1.2亿元;州本级留用8.4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6.4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4年末清理甄别的存量债务;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边境防控WW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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