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州计划生育提供免费药具服务,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服务和相关人员宣传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根据“昌吉州机编发[2006]10号”,昌吉回族自治州计划生育药具站,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昌吉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3个,工勤岗位1个。领导职数1名(正科)。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77.87 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计划生育机构72.87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5元。
(二)关于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收入预算为7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87万元占100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7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纳入社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政府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支出预算为7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2.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7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纳入社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基本支出预算72.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7 万元,下降0.0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纳入社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财政预算减少,是造成本年下降的主要原因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58.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87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3.6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奖励金、职工住宅取暖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9.2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27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48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费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昌吉州七县市药管员调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产生的误餐费。预计接待批次5批,接待人数1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计划生育药具站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业务督导、下县市开展调研公务活动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11万元,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经费,减少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市内交通乘座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9.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药具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
2.车辆 1 辆,价值 3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价值 35.5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2.68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11.86 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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