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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5:57:20 来源: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林业种子的管理等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种苗花卉科、测报防治科、检疫科、质量监督检验科,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

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3名(支部书记、局长、副局长各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2017年我单位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县级副职2人,正科级6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技师1人,高级工2人。截止2017年12月退休人员死亡1人,退休人数17人,其中:县级副职5人,科级正职6人,科级副职1人,技师1人,高级工2人,工人2人。

遗属困难补助人员3人。共计37人。

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小汽车2辆,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喷药专用车4辆,皮卡车2辆。与去年情况相比没有大的变动。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13.0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农林水支出313.03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收入预算为31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03万元100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支出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支出预算为31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0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64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支出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增加和减少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基本支出预算303.03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64万元,降低15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支出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19.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2.9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缴社保发放。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增加和减少。

(五)2017年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0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5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55万元、津贴补贴51.41万元、奖金6.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8万元、生育保险0.47万元、住房公积金17.41万元、取暖费3.40万元、生活补助1.33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25万元、其他人员支出24.22万元。

公用经费4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2万元、水电费1.5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1.31万元、物业管理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4.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0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98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费1.75万元,其他公用支出5.66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3.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9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车辆产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招待各县市业务学习人员工作餐。2017年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80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务招待发生的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9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打药车4辆、皮卡车2辆。本年度安排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置专业打药车1辆,购置皮卡车一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是4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9万元,增长0.16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单位新增2名事业编的专业技术岗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291.75万元。

1.房屋使用主管局昌吉州林业局房产。

2.车辆8辆,价值 15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价值65.04万元;打药用车4辆,价值55.4万元;其他车辆(皮卡车) 2辆,价值38.77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2.5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20.0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州林检局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