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管理中心下设七个县(市)管理部,内设九个科室。
七个县(市)管理部:木垒管理部、奇台管理部、吉木萨尔管理部、阜康管理部、昌吉管理部、呼图壁管理部、玛纳斯管理部;
九个科室:综合科、计财科、资金核算科、审贷科、资金管理科、宣教科、技术科、稽查科、法制科。
(三)人员编制
共有职工139人,其中:在编职工79人(核定编制数81人),退休职工5人、聘用职工和临时工55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94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为2,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0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当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只减不增。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为2,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当年预算与上年预算相比只减不增;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支出预算2,9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当年预算与上年预算相比只减不增。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47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7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91.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1.7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7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37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3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各项规定及要求。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管理中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各项规定及要求。公务接待为各管理部来中心报账、开会、培训学习,住房公积金同行业之间业务交流工作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2017年预计接待批次20批,接待人数百余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4.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48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总目标,加大维稳力度,购置维稳器材,安防设备;由于我单位结亲住访在木垒县东城镇沈家沟村,路途较远,为了更好的完成结亲住访工作,增加了住访频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5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9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2,472.02平方米,价值3,790.45万元。
2.车辆12辆,价值31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价值312.3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19.7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979.9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为日常公用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上一篇: 昌吉电视台2017年部...
下一篇: 昌吉州档案局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