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人防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措施;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3、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与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台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机制。
4、组织制定本行政区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制定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专项演习。
5、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7、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人民防空政策调研和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电子政务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人防工作的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及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负责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编制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并对人民防空部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城市防空袭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工程科
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制定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人防工程投资、上报立项、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定额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科研工作。
3、平战结合科
负责本行政区内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事和人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与开放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结利用人防工程发展第三产业所取得的经验和科研成果并进行推广;指导各县市大力发展平战结合工作,为人防平战结合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列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工勤编制1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人防办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39.3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关于昌吉州人防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人防办收入预算为23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31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由社保统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资金。
(三)关于昌吉州人防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人防办支出预算为2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9.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由社保统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资金。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人防办基本支出预算239.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0.69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由社保统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8.1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资金。
(五)2017年昌吉州人防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人防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3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8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人防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5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详见附表【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同比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修订完善了《接待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入手,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做到没公函的坚决不接待,在标准内接待,这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其他地区业务往来单位,预计接待批次18批,接待人数9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人防办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同比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费用。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较好地满足了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办公楼采暖面积重新核定,费用由13.83万元增加至15.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2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人防办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026.88平方米,价值11.4万元。
2.车辆 3辆,价值6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56.3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1辆,价值8.47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40.26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454.21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人防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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