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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2:22:18 来源:昌吉州煤炭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州发展煤炭工业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2、 研究制定自治州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引导行业结构调整,统筹规划自治州煤炭工业布局,对全州煤炭工业实行行业管理。

3、 依法整顿自治州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协调煤炭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协调自治州煤炭企业产、运、销和煤炭行业对外协作;负责权限内煤矿工程竣工验收、煤矿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批;负责煤矿企业设计方案及地质报告审核工作;负责报废煤矿的审核,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煤炭市场管理,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4、 组织协调自治州煤炭行业的技术开发、推广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与交流;负责自治州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动态的统计和分析,收集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5、 负责指导自治州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和指导矿山救护队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的工作。

6、 负责制定自治州煤矿行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管理煤矿安全培训三级、四级机构,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参与各类培训;负责煤炭行业普法教育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煤炭局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行管科

3、培训科

4、安监科

5、工程质量监督科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6年末,州煤炭局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6人。设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煤炭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435.9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3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5.91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煤炭局收入预算为43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5.91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员额控制人员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煤炭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煤炭局支出预算为43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5.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员额控制人员经费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减项目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基本支出预算385.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员额控制人员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31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减项目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煤炭行业治理经费25万元、网络占用费5万元,煤矿数字化安全监控经费20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35.9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4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86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务接待经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及业务交流便餐费,预计接待批次7批,接待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36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安全检查车辆维修、燃油、保险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车辆运行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煤炭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42.28万元

1.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车辆2辆,价值7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70.29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71.9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新疆昌吉州煤炭局本级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