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自治州各企业事业单位招商引资的联系工作,搭建自治州特色产品展示和销售平台,做好与驻地政府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对接工作,建立信息交流平台,负责引进人才、政务联络和接待工作,完成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相当于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科级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76.2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收入预算为17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2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3.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结余较大和压缩公用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预算,无此项数据。
(三)关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支出预算为1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3.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结余较大和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结余较大,申请的预算资金没有得到批准。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基本支出预算17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3.52万元,下降55.92%。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结余较大和压缩公用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余较大,申请的预算资金没有得到批准。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无。
(五)2017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21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18.98万元、伙食补助费10.08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1.94万元、临时工工资37.8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2万元等。
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32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电费0.81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取暖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其他公用支出0.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1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重,为保障正常运行导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3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重,为保障正常运行导致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会务接待、工作用餐等,预计接待批次150批,接待人数35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7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重,为保障正常运行导致持平。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重,为保障正常运行导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和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3279.22平方米,价值638.82万元。
2.车辆4辆,价值17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171.2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46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386.2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驻京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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