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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8:54:47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4.督促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亲自进行督促检查的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5.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搜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6.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处理的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7.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0.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自治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11.承担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州水库移民、灾区移民及其它移民的安置、后期帮扶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综合科,文书科,机要科,调研督查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扶贫开发科,财务科,老干部管理科,车辆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数81个,在职人员7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人36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880.2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为18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0.23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88.33万元因人员变动及增资变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03.46万元因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统发工资。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为188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60.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88.33万元因人员变动及增资变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3.71万元因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统发工资;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印费37.5万元、增加网络运行维护费50万元、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支出预算1660.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71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88.33万元因人员变动及增资变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3.71万元因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统发工资。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9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9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9.6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7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79.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印费37.5万元、增加网络运行维护费50万元、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文印费4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5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0万元、调研费40万元、应急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0.2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8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9.8万元、津贴补贴311.41万元、奖金24.21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54万元职工住宅取暖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06万元生育险1.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70.52、医疗费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4.82护理费1.44万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0.82万元、离休人员津贴补贴3.58万元、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8.62、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1.8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7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5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4.1万元、邮电费5.76万元、取暖费46.9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79.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0.75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7.04万元、福利费1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离退休人员活动费2.58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费7.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1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政务工作和政府工作对接工作接待,预计接待批次48批次,接待人数38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3名挂职州领导,领导工作用车费用需增加。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3名挂职州领导,领导工作用车费用需增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9901.58平方米,价值2760.47万元。

2.车辆22辆,价值94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价值946.51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0.0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549.1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政府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