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文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北庭文化研究会办公室
3、组织联络室
下设科技事业单位:昌吉州美术馆(昌吉州书画院、文艺创作研究室)
(三)人员编制
参公编制10人,实有9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文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275.1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昌吉州文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文联收入预算为27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5.19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0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文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文联支出预算为27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3.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54.0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预算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博格达经费2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文联基本支出预算223.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02万元,下降 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人员经费减少了。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1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新增博格达经费2万元。具体明细包括:北庭文化研究经费10万元、文艺家协会工作经费20万元、奋飞奖10万元、文化事业费10万元、博格达经费2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文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23.1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9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文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4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91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公务接待,提高公务用车效率。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3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预计接待批次4批,接待人数3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文联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1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业务办理及文艺家协会交流活动中车辆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2.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下降,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10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文联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车辆 2辆,价值40.8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 40.891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20.4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67.472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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