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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伊协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20:28: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伊协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及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信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提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

(2)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教务指导活动,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活动

(3)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依照政策规定,对教界人士进行政治和经文考核,做好我州爱国宗教只职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助做好中国经学院、自治区经学院在我州的招生工作。

(5)负责教务指导工作。配合政府民族宗教部门在广大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中开展《五好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的评比活动;配合政府民族宗教部门做好信教群众“朝觐”活动的组织、管理、培训和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档案,为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7)负责做好国内外宗教团体和友好人士的来访接待和教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组织自治州宗教人士到区内外参观、考察学习。

(8)依法兴办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接受上级伊协的业务指导,并对各县市伊协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10)承办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州伊协下设机构有两个,秘书处和综合业务科。

(三)人员编制

伊协是群团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7个。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6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0人;退休3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 0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伊协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77.1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n>

(二)关于昌吉州伊协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州伊协收入预算为17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12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关于昌吉州伊协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州伊协支出预算为1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7.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伊协基本支出预算127.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9.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一致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9.5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伊协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伊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7.6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n>

公用经费1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n>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伊协“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3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7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经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业务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伊协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调研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an>,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下降 %。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伊协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车辆 1辆,价值4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 46.2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7.43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57.3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n>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伊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