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告,组织开展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编制工作,办理项目建设前期各项手续。
2、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申请拨款。
3、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
4、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行管理。
5、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6、负责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二)内设机构
我处内设共两个科室:办综合业务科、工程建设科。
(三)人员编制
截至2016年年末,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实有在职人数9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行〔2017〕3号),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13.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万元
(二)关于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收入预算为1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6万元占100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带编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三)关于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支出预算为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带编2人;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基本支出预算11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13.2 %。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带编2人。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
(五)2017年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06万元、津贴补贴29.6万元、奖金4.42万元、伙食补助费11.3万元、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9万元、住房公积金10.9、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0.8、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0.16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不为工作队服务,只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使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4批,接待人数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不为工作队服务,只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使用。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不为工作队服务,只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使用。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本级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0管理事业单位和0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幅19.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建管处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车辆1辆,价值 1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9.77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6.1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投资项目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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