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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8:16:24 来源: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检查自治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作业场所安全隐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机关列事业编制15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81.1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11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收入预算为18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11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出预算为18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控制项目支出预算数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基本支出预算17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91万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预算。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4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州财政严格控制项目支出预算数。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安全生产执法经费10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1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53.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对各县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接待。预计接待批次2批,接待人数4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账面上没有车辆。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途: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账面上没有车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5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比例。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1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6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