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卫生监督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昌吉州卫生监督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单位卫生、医疗卫生、传染性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让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内设机构
州卫生监督所属于州计生委管辖的二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计划生育监督和许可审办科、稽查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
(三)人员编制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现正式在册职工18名,其中:原公务员身份人员工16名,工勤人员2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1号),2017年昌吉州卫生监督所单位收入预算为34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8万。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卫生监督所支出预算为3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4.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昌吉州卫生监督所基本支出预算343.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万元,包括:应急事故处理5万元,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灭菌效果与环境检测、抽检1万元,学单位卫生、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2万元,卫生监督制服3万元,生活饮用水抽检3万元,涉水产品专项检查4万元,公共场所检测抽检2万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1万元,传染病、消毒产品、口腔专项监督检查3万元。
2、机关经费经费预算,2017年,卫生监督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81万元,其中办公费2.30万元、水电费3.37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19万元、办公设施维修费0万元、培训费1.47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4.5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98万元。
3、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无。
4、专业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昌吉州卫生监督所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10(类)04(款)02(项)卫生监督机构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17年昌吉州卫生监督所收支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1】【2】【3】。
(四)2017年昌吉州卫生监督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3-1】、【3-3-2】、【3-4-1】、【3-4-2】、【3-5-1】、【3-5-2】、【3-6-1】、【3-6-2】。
2、项目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7-1】、【3-7-2】。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 昌吉州卫生监督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98万元(详见附表【4】),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2017年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差零批次,零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卫生监督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5.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与2017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5.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附件:
1、【1】收支总表
2、【1-1】财政拨款收支表
3、【1-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4、【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2】收入预算总表
6、【3】支出预算总表
7、【3-1】支出预算总表(一)——资金来源
8、【3-2】支出预算总表(二)——经济科目
9、【3-3】基本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
10、【3-3-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工资福利支出
11、【3-3-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工资福利支出
12、【3-4】基本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
13、【3-4-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4-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5】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5-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3-5-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6】基本支出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
19、【3-6-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0、【3-6-2】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1、【3-7】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22、【3-7-1】项目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
23、【3-7-2】项目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24、【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25、【5】政府采购预算表
http://www.cj.gov.cn/wcm.files/upload/CMScj/201706/2017060101280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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