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6年7月成立。2003年初,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直属昌吉州人民政府管理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依法对全州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主要职能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下设七个(县、市)管理部,内设九个科室。
七个(县、市)管理部:木垒管理部、奇台管理部、吉木萨尔管理部、阜康管理部、昌吉管理部、呼图壁管理部、玛纳斯管理部;
九个科室:综合科、计财科、资金核算科、审贷科、资金管理科、宣教科、技术科、稽查科、法制科。
截至2017年末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总人数156人,其中在编职工78人,外聘人员及临时工70人,退休职工8人。具体是:机关在编职工43人,外聘人员6人,退休职工4人;木垒管理部在编职工3人,外聘人员4人,临时工3人;奇台管理部在编职工6人,外聘职工5人,临时工3人,退休职工1人;吉木萨尔管理部在编职工3人,外聘职工6人,临时工1人,退休职工1人;阜康管理部在编职工4人,外聘职工5人,临时工3人;呼图壁管理部在编职工3人,外聘职工8人,退休职工1人;玛纳斯管理部在编职工4人,外聘职工6人,临时工2人,退休职工1人;昌吉管理部在编职工12人,外聘职工17人,临时工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本级决算。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23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93万元,增长9.66%,支出3,23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93万元,增长9.66%,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双贯标工作购置软、硬件款和增加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
与预算相比情况。
1、2017年度收入3,235.41万元,预算收入3,234.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1.25万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0.25万元;援疆工作经费1万元;
2、2017年支出3,235.41万元,较预算安排支出3,234.16万元增加了1.25万元,1.25万元为其他收入,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34.16万元,占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5万元,占0.04%。与上年相比,增加284.93万元,增长9.6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双贯标工作购置软、硬件款和增加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收入3,235.41万元,年初预算数2,940万元,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追加预算275万元,财政拨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19.1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报请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追加预算27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3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4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双贯标工作购置软、硬件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初财政核定预算2,940万元,追加预算275万元,财政拨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19.16万元,全年核定预算合计3,234.16万元,全年支出3,235.41万元,增加了1.25万元为其他收入用于机关运行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07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双贯标工作购置软、硬件款和增加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财政拨款支出3,23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07万元,增长9.63%。其中:基本支出3,23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双贯标工作购置软、硬件款和增加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234.16万元,比预算增加294.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07万元,增长9.6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实现双贯标的要求,报请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追加预算275万元和增加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伙食补助9.0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60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45.16万元,其他支出414.1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68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8.83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4.16万元,比预算增加294.1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按功能分类0万元,按经济分类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45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降低1.34%,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共有10辆,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管理中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万元,占91.96%,比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0.2%,减少原因是管理中心2017年末公务用车共有10辆,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占8.04%,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12.71%,减少原因是管理中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4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赴县(市)、乡镇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催还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驻木垒县东城镇沈家沟村“访惠聚”工作队工作用车;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赴驻村点进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班子多次赴各县市管理部考察调研;中心各科室赴管理部业务指导、检查工作;赴木垒驻村访惠聚工作队进行走访、慰问、调研、帮扶;各县市管理部每月来中心报账、参加各类会议、领取业务资料;技术人员需经常性赴各县(市)管理部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业务系统维护;陪同上级部门赴各县(市)管理部检查工作;州直机关有关部门抽调中心车辆赴县(市)进行工作检查。日常使用过程中公务车出现故障,进行修理保养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17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45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0.5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数执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中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61.03万元(其中1.25万元的其他收入用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420.16万元增加340.87万元,增长81.13%,主要原因是支付“访惠聚”驻村木垒县东城镇沈家沟村发展旅游资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双贯标政府电子办平台扩容设备款等。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计划59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8万元;实际采购59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86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34万元,固定资产5,738.43万元,其中:房屋13,527.45平方米,价值4,349.83万元,共有车辆10辆,价值269.5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3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54.09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项目
…….
2.××项目
…….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21(类)22103(款)2210302(项):指(类)住房保障支出,(款)城乡社区住宅,(项)住房公积金管理;208(类)20805(款)2080505(项)2080506(项),指(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类)22999(款)2299901(项):指(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没有数据的表格说明
一、《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无项目收入支出
二、《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无项目收入支出
三、《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
四、《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2017年度无国有资产收益
十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2017年度无非税收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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