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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8-30 16:59:20 来源: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自治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宏观监管工作。

5、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依法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工矿贸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组织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自治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

8、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州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安监局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企业监督管理科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三)年末编制和实有人数情况

2017年年末编制数16名,其中:行政编14名、工勤编2名。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安监局本级部门决算。

纳入昌吉州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安监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1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88万元,降低6.68%,支出1351.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02万元,增长24.39%,结余153.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11万元,降低59.0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017年未拨付;2017年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额度较大,故结余数减少。

2017年度收入预算312.31万元,支出预算312.31万元,收入比预算增加818.31万元,支出比预算增加1039.42万元,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包括追加绩效考核奖、非税收入返还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20万元,占96.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42万元,占3.49%。2017年度收入11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88万元,降低6.68%,减少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017年未拨付。

2017年度收入预算312.31万元。增加了818.31万元,增加249.40%,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包括追加绩效考核奖、非税收入返还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1万元,占24.97%;项目支出1014.22万元,占75.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支出1351.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02万元,增长24.39%,增长原因是2017年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额度较大。

2017年度支出预算312.31万元,支出1351.73万元,增加了1039.42万元,增加325.35%,增加原因是根据年中追加的预算,增加奖金支出、非税收入返还款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和访惠聚活动支出等。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9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37万元,降低5.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017年未拨付。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65万元,增长27.88%。其中:基本支出314.20万元,项目支出1014.2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额度较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7.22万元,降低65.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结转额度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2.3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91.20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8.42万元,比预算增加1016.11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包括追加绩效考核奖、非税收入返还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65万元,增长27.8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使用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额度较大。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150601行政运行支出283.80万元,215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24万元,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907.9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6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2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8.42万元,比预算增加1016.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包括追加绩效考核奖、非税收入返还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按功能分类0万元,按经济分类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53.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11万元,降低59.0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7.22万元,降低65.06%。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48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降低1.85%,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5万元,占95.73%,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31%,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4.27%,比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27.10%,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5万元。主要用于州安监局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专家查隐患、企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评审、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以及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与州安监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个账户)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迎接国务院自治区督查巡查检查等车辆运行支出。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是迎接自治区安全生产督查、组织各县市会议培训便餐费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7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25.35万元,增加16.3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1.13万元,增加0.1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2.93万元,降低15.4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1人,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单位政府采购计划7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5万元;实际采购7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24.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54万元,固定资产270.50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4辆,价值140.8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9.62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本年年初预算1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762万元和上年结转364.6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14.22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177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检查经费15万元,年末已完成预算指标,无结余。年中追加162万元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用于弥补日常公务经费和安全生产检查经费不足,年末结转70.76万元,继续用于下一年日常公务经费和安全生产检查支出。

2. 2017年财政预算年初核定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其中拨付至我局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600万元,用于以下4个项目:

①拨付专家查隐患及企业标准化创建评审专项150万元。近几年我局扎实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粉尘、易燃易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确保一些重大隐患能及时被发现查处,在活动开展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借助专家力量排查隐患,同时对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帮助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该活动近几年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我局还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具备一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辖区企业隐患排查、复查和标准化评审工作,确保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该项目年末结转25.21万元,继续用于下年度专家查隐患项目。

②拨付企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活动专项70万元。自2015年,昌吉州党委、政府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决定在全州推进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我局按照党委、政府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打造“危险预知、隐患可控、机制运行有效、事故为零”的本质安全型班组,全州四千多家企业近一千个班组参与创建,上百个企业班组受到各县市表彰奖励,活动开展三年以来,自治州每年表彰奖励示范班组40余个,奖励资金70万元。在全州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州企业参与度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取得了预期效果,保障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该项目年末无结余。

③拨付州安委会办公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及安委会工作经费专项227万元。州安委会办公室与州安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照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煤矿、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为此,州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自治州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抽调人员和车辆,深入各县市(园区)、基层单位、企业一线,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日常工作,协助州党委、政府做好迎接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督查、检查等,积极做好会场会务、抽调人员、调配车辆以及其它各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末结转7.54万元,继续用于下年度安委会工作经费。

④拨付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奖金153万元。州人民政府自2014年开始,每年年初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年末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和单位进行奖励,该项目年末无结余。

3、2016年底财政预算追加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90万元,2017年用于油气输送管线和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支出266.13万元,年末结转23.87万元,继续用于下一年油气输送管线和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5(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215(类)0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类)06(款)99(项):指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昌吉州安监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昌吉州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2、昌吉州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