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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8-30 18:53:05 来源:昌吉州农业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推进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承担完善自治州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自治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自治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

3、研究拟订自治州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棉花等自治州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自治州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拟订自治州设施农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和指导全州种植业、园艺业等农业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及示范园区建设。

4、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及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自治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自治州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并管理菜篮子工程,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指导自治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管理自治州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5、负责组织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农业产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农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测、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州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负责组织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自治州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建设;负责对龙头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组织对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审核报批和监测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协会、学会的工作。

7、组织自治州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采取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生态规划、建设规划,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8、制定自治州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自治州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9、监督、检查自治州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法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自治州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协调和实施农业抗灾、防灾和农业保险工作。负责自治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和管理自治州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通报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管理工作,管理农业专项发展资金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承办自治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实施与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协调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在自治州实施的项目。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督查、文秘、档案、人事、保密、综合治理、会议组织、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及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援疆受援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及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提案办理,负责对外联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 、计划财务科

承办局机关计划财务、劳动工资及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研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业项目信息汇总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扶持自治州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支持项目建议;协调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在自治州实施的项目。

3、种植业管理科

研究拟订自治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区域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自治州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州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自治州农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协助重点农业基地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农区畜牧业等工作。负责自治州农业综合统计、物价信息和农业经济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州农业生产重大技术的推广。指导组织自治州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

4、园艺特产科

拟订自治州设施农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宏观管理自治州设施农业生产和基地建设,提出发展设施农业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并管理菜篮子工程,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指导自治州特色农作物、养蜂、花卉等的生产及结构布局调整;制定特色农作物、养蜂、花卉等生产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自治州园艺特色产业、设施农业调查、动态监测、信息收集统计和灾情监测,指导救灾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

5、科技教育科

组织拟订实施自治州农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和开发项目的合作攻关;组织协调和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指导农业重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农业科研项目管理;负责对内农业科学技术交流、组织和应用工作;指导农业各类学会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自治州农业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技术资格标准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承担自治州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自治州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自治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年鉴、农业史志等工作。

6、政策法规科(自治州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农业依法行政有关制度;对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调研、监督和检查;负责农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农业法制宣传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自治州农业系统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自治州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信访案件办理、农业课题调研等工作;承担自治州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7、农业产业化发展科

研究拟订自治州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和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级、自治区级和自治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审、上报、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自治州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和乡镇企业的统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和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鉴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服务等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协会、农业产业化研究会工作。

8、市场与信息科

指导自治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管理自治州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自治州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编制自治州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组织参加各种农业展会;拟订自治州农业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自治州外销平台建设,引导和促进各种农产品走向国内外;指导外向型企业开展区域间、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拟订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负责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科学引导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

(3)人员编制

截止2017年年末州农业局编制人数为31人,实有在职人数30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8人,参照公务员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6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农业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农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27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万元,降低11.84%,支出117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3.1万元,降低21.6%,结余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47.6%。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建建设中,未完工。

2017年年初州收入预算为6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支出预算为6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5.44万元。

预算与决算相比,实际收入增加641.85万元,增长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实际支出增加537.35万元,增长原因是年末人员经费支出与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15万元,占9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4万元,占0.09%。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职工转退休情况。

2017年年初昌吉州农业局收入预算为6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4万元。

预算与决算相比,实际收入增加641.85万元,增长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56万元,占70.05%;项目支出351.23万元,占29.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开支,同时本年度有在职职工转退休情况。

2017年年初昌吉州农业局支出预算为6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5.44万元。

预算与决算相比,实际支出增加537.35万元,增长原因是年末人员经费支出与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7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万元,降低11.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职工转退休情况。财政拨款支出117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3.1万元,降低21.6%。其中:基本支出821.56万元,项目支出351.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开支,同时本年度有在职职工转退休情况。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建设中,未完工。

财政拨款预算与决算相比,实际收入增加581.29万元,增长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实际支出增加476.79万元,增长原因是年末人员经费支出与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3.1万元,降低2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开支,同时本年度有在职职工转退休情况。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类款项)73.65万元;2130101(类款项)596.35万元;2130104(类款项)118.18万元;2130199(类款项)465.61万元;2299901(类款项)22.36万元;2130101(类款项)1.1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22.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7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8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77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635.44万元,其中工资发福利494.78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127.25万元;商品与服务81.67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22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99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83.7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8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14.7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按功能分类0万元,按经济分类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47.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47.6%。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3万元,比上年减少20.6万元,降低43%,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缩支出,节约节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7万元,占89.63%,比上年减少17.05万元,降低41.06%,减少原因是合理使用,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2.83万元,占10.37%,比上年减少2.21万元,降低43.82%,减少原因是减少接待,压缩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州农业局全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3万元,主要是上级农业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昌吉州农业局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778人次。

2017年年初昌吉州农业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90万元。

预算与决算相比,“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增加14.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长0.56万元,增长原因是今年上级单位对农业的检查、督查次数增加,随之接待费用也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13.57万元,增长原因是今年各项督查、检查次数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使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州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8万元,比上年减少6.05万元,降低9.81%,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农业局政府采购计划9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1万元;实际采购9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4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76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1.87万元,固定资产905.9万元,其中:房屋10232(平方米),价值550.43万元,共有车辆5辆,价值155.8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99.6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没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没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类)01(款)01(项):指行政运行;213(类)01(款)04(项):指事业运行;213(类)01(款)99(项):指其他农业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昌吉州农业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新疆昌吉州农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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