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州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6年自治州本级共182个一级预算单位,比2015年177个一级预算单位增加5个一级预算单位。变动原因为:新增金融办,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与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合并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昌吉干休所与健康路干休所合并为干部休养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划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工商质监系统下划新增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检定所、纤维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自治州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3412人。人员构成:行政编制人员2495人,事业编制人员5451人,工勤编制人员526人,离岗退养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3815人(其中:离休109人,退休3706人),其他人员1123人。公务用车总数88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97辆,执法执勤用车62辆,其他车辆128辆)。
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情况
2016年,自治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95.72万元,与2015年预算1549.91万元相比,增加945.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未安排,较2015年预算无增减变动情况。
公务接待费170.53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6.83%。与2015年预算103.72万元相比,增加66.8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2325.19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93.17%。与2015年预算1446.19万元相比,增加8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安排,较2015年预算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5.19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93.17%。与2015年预算1446.19万元相比,增加87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根据自治区工商质监系统下划的要求,2016年新增7个工商质监系统下划的单位,因此新增公务接待费。二是2016年一般公务用车较2015年减少8辆。但因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35辆,消防、急救等专业用车36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地州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心、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附:名词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指为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符合车辆配备标准配备的,用于各类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其他车辆: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大中型客车辆、载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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