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产权局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自治州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和专利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行政人员编制8名,工勤人员1名,实有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员 4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产权局部门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23.7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4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产权局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产权局单位收入预算为22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74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74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工作人员2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2万元,2、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62万元,3、执行机关养老制度,机构养老缴费支出增加5万元, 4、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产权局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产权局单位支出预算为22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工作人员2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2万元,2、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62万元,3、执行机关养老制度,机构养老缴费支出增加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4、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万元。 。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产权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4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是1、增加工作人员2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2万元,2、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62万元,3、执行机关养老制度,机构养老缴费支出增加5万元。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9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万元。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知识产权专项业务经费80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产权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产权局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3.7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2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产权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4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各项开支,其中:1、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预算经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减少0万元,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开支。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5批,接待人数35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修理费、过路费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产权局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倡导环保出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公务用车的修理费、油料消耗等费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 万元,增长69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人员2名,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产权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 1辆,价值2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4.9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3.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8.6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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