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4:00: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2、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课改培训活动,帮助广大教师理解新的教育理念、执行教学计划、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总结、推广教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4、组织指导教师开展学科教学评比及学科课外活动;

5、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二)内设机构

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内设中学室、小学室、评价室、双语室、信息技术理论室以及办公室等6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2人。实际在岗35人,退休人员1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566.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教育支出。

(二)关于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收入预算为5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6.8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关于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支出预算为5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基本支出预算5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58万元,增长19.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具体明细包括2050299款:工资福利支出41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9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明细包括2050299款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9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数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加油等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十条禁令,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5万元,增长74.08%主要原因当年新调入人员4人导致财政对我单位公用经费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 2辆,价值3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3.0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09.16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