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制订或参与制订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2. 协助各级党委和组织部抓好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
3. 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
4. 组织引导老干部和各级老年组织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总结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协助解决老干部发挥作用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跨省、跨地区安置及老干部信访工作。
6. 指导全州各老年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7. 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作用,宣传老干部工作的经验等。
8. 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及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局办公室、离退休科和关工委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关工委办公室)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参公),机关后勤编制1人。 实有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4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765.9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收入预算为76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5.98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和项目资金。 。
(三)关于昌吉州老干部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老干部局支出预算为76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基本支出预算54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6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5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1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统建空置房暖气费5.4万元、离退休干部无工作遗孀采暖费、医疗费24.6万元、离退休干部慰问费52.4万元、离退休干部活动费54万元、离退休党员干部党校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大学补助经费5万元、老干部专用车辆运行费8万元、老干部晚霞艺术团活动费10万元、老干部特殊困难救济专项资金10万元、老干部思想政治委员会经费10万元、老干部书画学会活动经费10万元、老干部摄影协会10万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经费10万元、地州级离退休干部考察费6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8.44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详见附表【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主要用于自治区、外地州老干部来昌参观考察和县市老干部局来昌办事用餐。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12批,接待人数16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7.44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保险、审验和过路等费用,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642.26平方米,价值50万元。
2.车辆7辆,价值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173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0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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