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检查自治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作业场所安全隐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列事业编制15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42.2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20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收入预算为14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20万元占100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调标预算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出预算为14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调标预算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控制项目支出预算 。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基本支出预算13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9万元,增长23.08%。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调标预算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0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州财政严格控制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安全生产执法经费10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2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1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21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详见附表【4】),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1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对各县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接待。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2批,接待人数40人。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用途:无。
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账面上没有车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6万元,增长55.9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1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6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6年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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