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拟订本州统计工作规章及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及国家的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自治州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和州情州力普查及抽样调查任务;拟定本地区各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审批各县市及自治州各部门的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4.组织、协调各县市、自治州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完成全国少数民族州的信息提供、交流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州、县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州统计数据库网络。
7.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指导全州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全州统计工作水平。
8.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法制)、综合科、工业贸易科、农村科、社会科和普查中心6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
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编制31名,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州统计局机关17名(16名行政编制,1名后勤编);州统计普查中心14名(科级建制,参公事业编12名,事业编2名,后勤编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数28人,空编2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统计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487.1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统计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统计局收入预算为48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7.1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
(三)关于统计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统计局支出预算为4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8.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预算1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统计局基本支出预算368.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24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5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
(五)2016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1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1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9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没有减少与上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8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 万元。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5 批,接待人数60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 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统计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减少。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必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统计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2辆,价值 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43.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11.1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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