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农机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法规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3、负责全州农机行业的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活动的管理;对专门的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法实行资格管理。
5、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各类农机专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6、负责本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对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作业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7、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8、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规定,定期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进行检验。指导全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实行强制报废。
9、负责拟定农机行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指导农机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
10、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机局设置四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科教科、市场监管科
(三)人员编制
州农机局核定编制13人,实有干部13人,其中:县级领导5人(县处级正职2人、正处级调研员1人、县处级副职1人,副处级调研员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部门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53.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5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管理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等。
(二)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收入预算为3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3.3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三)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支出预算为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专项业务经费。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33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57万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8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6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专项业务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2016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经费2万元;“农机科技培训”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农机工作会议及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演示会经费5万元。
(五)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0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68万元、津贴补贴41.3万元、奖金3.58万元、伙食补助费16.38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11.9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54.21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47.53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等。
公用经费3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取暖费4.5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8.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82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万元0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7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11万元(详见附表【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了提高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我单位主要在开展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科技培训、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演示会等相关业务工作中聘请相关专家、教授等进行指导工作,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较2015年有所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11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科技培训及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演示会等工作中聘请专家、教授以及同行业经验交流、相关专业会议等公务接待。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15批,接待人数50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了提高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我单位主要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科技培训及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演示会等工作中聘请专家、教授以及同行业经验交流、指导工作,相关专业会议等公务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较2015年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赴各县市督察检查业务工作时车辆运行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数1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提倡低碳绿色出行、严控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2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6年增加人员及根据昌州政办发【2015】14号文件提高业务人员差旅等,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34.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929.65平方米,价值199.52万元。
2.车辆1辆,价值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44.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61.1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农机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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