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州人口计生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推动自治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人口发展目标,拟订自治州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总体规划;加强全州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编制自治州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5、制定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力量开展全州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督促大众传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义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的宣传倡导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6、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7、制定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负责推动建立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9、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10、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11、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事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
负责编制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对州补助各县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并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2、发展规划信息科
负责全州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编制全州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人口发展动态发布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指导全州人口信息化工作。
3、宣传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基层宣传人员培训并指导基层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倡导;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4、科学技术科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做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工作;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制定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5、政策法规奖扶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规范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全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列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列机关工勤编制2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人口计生委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26.02 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州人口计生委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州人口计生委收入预算为3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6.02万元占 100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17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均增加了,本年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州人口计生委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人口计生委支出预算为3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17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均增加了,本年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项目预算 。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人口计生委基本支出预算32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17 万元,增长(下降) 22.17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均增加了,本年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20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项目预算。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无具体明细。
(五)2016年州人口计生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人口计生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02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285.4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40.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州人口计生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83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9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计生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20批,接待人数400余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计生政策调研、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州人口计生委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车辆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4.9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1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州人口计生委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372.69 平方米,价值 37.24万元。
2.车辆 3 辆,价值 4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价值 43.87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1辆,价值 19.43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78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46 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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