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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1:00: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州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信息交流、人才引进、业务培训、对外合作等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等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融资科、培训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72.05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5万元、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均为零。

(二)关于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收入预算为7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05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2016年开展了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清算工作,并补缴了社会保险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三)关于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支出预算为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2.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2016年开展了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清算工作,并补缴了社会保险费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专项资金。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基本支出预算72.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二是2016年开展了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清算工作,并补缴了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4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项目资金。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无。

(五)2016年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0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4万元、津贴补贴13.84万元、奖金1.0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3.6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14.51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等。

公用经费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4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21万元、电费、邮电费0.16万元、取暖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3.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0.06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0.31万元、福利费0.72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39万元、基层党组织生活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1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数相同(详见附表【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数相同。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各省(市)、自治区及兄弟地州交流、督查工作等,预计接待批次2批,接待人数1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车辆编制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中小企业发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2.97万元。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5.89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77.0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州中小企业发展局2016年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