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能
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处罚;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受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委托承担着全州兽药、饲料行业、生鲜乳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目前我所负责全州年均800余万头牲畜、近1亿羽家禽出栏的检疫监督;451家养殖场、21家屠宰场及各类活畜交易市场、农贸市场, 107家动物诊所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各环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担动物在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监测等。承担全州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管,保证我州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动物产品。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依据《动物防疫法》成立的副县级建制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昌吉州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内设3科1室,防检监督科、畜产品监管科、管理科、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全额拨款的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9名,工人编制2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收入3569269.2元,支出2871721.14元,年未结转和结余697548.06。其中基本支出2003269.2元,项目支出868451.94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929867.6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716755.94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5696元,2130110动物卫生执法监管60000元,2299901其它支出――该资金是财政拨付的“三民”下乡工作经费36000元。
2015年全年收入4019078.8元,支出4019078.8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078.8元,项目支出1826000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193078.8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1140000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90000元,2130110动物卫生执法监管60000元,2299901其它支出――该资金是财政拨付的“三民”下乡工作经费36000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3569269.2元,2130104事业运行收入1929867.6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870000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600000元,2130110动物卫生执法监管60000元,2299901其它支出――该资金是财政拨付的“三民”下乡工作经费36000元。
三、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2871821.14元,工资福利支出1219656.49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9317.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746.7。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结余697548.06元。主要是:因本年度专项经费下拨较晚(12月份下达指标),继续用于2017年度各项动物卫生监督、病虫害防治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0,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101902.14元,下降100%,今年无此项出国工作工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车辆运行费用支出102,957.00元,与2016年支出129871.63元相比,下降21%;下降原因:严格执行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元,与2015年支出15800元相比,下降11%;下降原因:严格执行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接待批次,减少接待人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2.会议费支出1100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说明
2016年全年收入3569269.2元,支出2871721.14元,年未结转和结余697548.06。其中基本支出2003269.2元,项目支出868451.94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929867.6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716755.94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5696元,2130110动物卫生执法监管60000元,2299901其它支出――该资金是财政拨付的“三民”下乡工作经费36000元。
2015年全年收入4019078.8元,支出4019078.8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078.8元,项目支出1826000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193078.8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1140000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90000元,2130110动物卫生执法监管60000元,2299901其它支出――该资金是财政拨付的“三民”下乡工作经费3600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03269.2元,包括:2130104(类款项)1929867.6元;2080506(类款项) 73401.6元;年初预算数1754200元,较年初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奖金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868451.94元,包括:2130108(类款项)716755.94 元,为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2130109(类款项)55696元,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2130110(类款项)60000,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项目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899317.95元,其中:办公费50805.5元;印刷费19604元;水电费14613.91元;取暖费43795.1元;差旅费80959元;培训费12000元; 公务接待费14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102957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52489.74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0000元( 其中:土地1元、房屋构筑物250000元、。2、通用设备762868元 (其中有汽车2辆,价值762868元) 3、专用设备 639621.74元 4、文物和陈列品0元 5、图书档案0元 。2016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130108病虫害控制
本年收入870000元;本年支出716755.9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6755.94。
2、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本年收入600000元;本年支出:55696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696元;本年结余544304元。
3、2130110执法监管
本年收入60000元;本年支出60000元;其中:劳务费20000元;差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元,无结余。
4、2299901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36000元;本年支出36000元;(主要是用于下派干部工作经费、个人补助)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93万元,比上年度401.91万元,减少44.98万元。原因:退休人员下半年转入社保局发工资,去年不包括个人对家庭补助,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所有比例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固定资产原值1652489.74元,2016年增加了0元,车辆原值762868元,房屋250000元,其它固定资产625470.74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下,我所以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为为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事业稳步发展。全州肉、奶、蛋产量分别达到48.9万吨、84.3万吨和7.7万吨,一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及程序,推行《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养殖场(小区)检疫员派驻制、散养户检疫员包片管理工作制度和检疫员定期巡查等工作机制;完成产地检疫畜禽3732.66万头只(羽),发放各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3376本。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区)的监管,全州备案规模养殖场(区)共205家。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管理,对409名动物诊疗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从业服务水平工作。二是加强兽药饲料及奶业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化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以兽药GSP续展换证为契机,加强兽药经营环节规范化管理,做好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严厉打击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滥用抗生素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共抽取家禽蛋、组织样品61份,完成兽药监督抽查30批次,合格率80%。查处兽药违法案件31起,确保了我州兽药质量安全。严格执行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制度,全州30家饲料生产企业备案结果全部合格。查处饲料违法案件7起。完成饲料监督抽查100批次,合格率100%。2016年我州工业饲料预计总产量为76.9万吨,单一饲料预计总产量为38.6万吨,饲料添加剂预计总产量38.3万吨。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巡查、督查、备案等记录,全年未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严格执法,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一是充分发挥州、县、乡三级监督体系职能,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一包四联系”责任制、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提高对重点领域监管频次,州所全年不少于2次、县监督所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站所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巡查机制。建立了州、县两级联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监督执法的实际指导,切实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重点、难点案件办理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尤其是对私屠滥宰、未经检疫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动物产品“上市”安全。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举办昌吉州第六届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分四期对我州401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培训。举办了第四届动物屠宰检疫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屠宰检疫技能水平,开展自治州第八届案件评查活动,提高了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水平。全年全州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31起,其中查处不按规定处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未经检疫即销售或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等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93起,罚款10.8万元;查处兽药违法案件31起、饲料违法案件7起,货值3.34万元,罚款2.98万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实际采购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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