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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8:13:07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是实行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制。昌吉州重点业余体校,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8人,实有在职7人、退休1人,宗旨:承担着田径、女子篮球、拳击、跆拳道、射箭等竞技体育项目培养苗子,向优秀运动员输送后备人才和代表昌吉州参加自治区青少年比赛重任。昌吉州体育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3人,实有1人,宗旨:面积社会群众开放,承办、协办各类比赛,做好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竞赛与训练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决算包括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

业余体校(体育馆)本级

第二部分: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收入合计5990012.89元,支出合计5426183.9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收入合计599001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3463.64元,上级补助收入1106371.00元,经营收入13220.00元,其他收入26958.25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支出合计5426183.90元,其中:基本支出4098385.26元,项目支出1314578.64元,经营支出1322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度结转合计1583670.4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78407.63元,项目支出结转1305262.82元。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11055.00元,较2015年减少58.73%,减少原因是培训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9760.00元,较2015年增长244%,增长原因是我单位参与到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阜康赛区的比赛当中;公车运行支出19858.66元,较2015年增长243%,增长原因是多次前往木垒县北桥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一亲活动,下基层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增加,教练员外出选材次数增加。

六、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5990012.89元,支出合计5426183.90元,分别较2015年度下降17.87%和增加8%。

综合收入下降原因是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减少。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

2016年度预算收入年初3079800.00元,调整增加预算1763663.64元,年末财政拨款收入4843463.64元。支出预算为3079800.00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4558042.28元

增加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增加了职业年金拨款,并将工资中扣除的个人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拨回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43463.64元,财政拨款支出4558042.28元,其中基本支出3243463.6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0039.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9274.2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4149.78元;项目支出1314578.64元。

与2015年度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23%,原因是增加了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24.18%,原因是助学金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5年增加63.56%,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和专用材料费增加。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合计20710303.29元,其中流动资产6223847.14元,固定资产14486456.15元。国有资产收益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314578.64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的修缮及设备购置。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断深化绩效监管,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将绩效理念贯穿于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强化对绩效目标的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有序。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314578.64元,具体如下:

1、体育场馆支出956570.64 元,全部用于体育场馆的修缮。

2、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358008.00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支出5950.00元,专用设备57900.00元、修缮支出294158.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校政府采购支出27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2016年度公务接待共计6批次90人次。

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疆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校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