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州财库〔2017〕17号文件规定,现将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经费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分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日常工作指导及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收集发布用工信息;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及指导、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是具体承担昌吉州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科(昌吉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就业服务指导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实有编制24个,空编3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州就业局2016年收入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收入为419.1万元,其他收入(利息)0.6万元。
(二)州就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为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万元;项目支出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4197123.55元,其中2080101款收入(行政运行)3858314.54元,2080106款收入(就业管理事务)199000元,2080505款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707.2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收入36000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6101.81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4197123.55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021.74元,项目支出241101.81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结转结余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决算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5200元:主要用于用工企业及地州、县市就业部门来人、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度决算公务接待支出5170元,共接待11批次,130人左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5000元:本单位公车2辆,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下县市调研,企业用工调研,访惠聚驻村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支出56163.83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1333.83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17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163.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超支11163.83元,超支原因是我单位书记在奇台县八家户驻村,任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带单位一辆车驻村,为访惠聚工作队服务。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191021.74元,上年度支出4566204.02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75182.28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为原财政统发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收入48221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4191021.74元,年度执行中调整减少631078.26元,调整原因为原财政统发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2677050.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314.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4758.06元;本年度支出4197123.55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资产总额4259905.5元,年末固定资产价值2034924.23元;包括:(1)年末房屋占地3456.21平方米,年末房屋价值1195007.23元;(2)年末车辆数量2辆,年末车辆价值461500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78417元;本单位无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对本单位的预算资金保障合理支出,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财政拨款235000元,其他资金(利息收入)6101.8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政府采购计划1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实际采购1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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