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建设工程劳保统筹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建设工程劳保统筹管理总站的职责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劳保统筹总站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对执行结果负全责;负责昌吉州劳保统筹站的财务、人事工作;负责全州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全盘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分站、发区代办点及本地区劳保费的管理工作;抓好本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本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完成州局和区总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的收取和劳保基金的使用及日常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及财务报表的建立,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专户及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与施工企业建立联系单制度,确切掌握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及施工进展情况,避免社会保险费的少缴、漏缴等。抓好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的收取、拨付审批和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调剂补助,对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专户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下设2个分站,5个代办点、2个园区。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建设工程劳保统筹管理总站列事业编制25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昌吉州建设工程劳保统筹管理总站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0.01万元。
昌吉州建设工程劳保统筹管理总站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07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10.72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2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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